我市举行第十一个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省政府、省地震局的统一安排,我市于725-8月6日开展全市防震减灾集中强化宣传活动,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1、领导高度重视,措施得当有力。一是为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省政府《关于研究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的会议纪要》([2008]9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8]90号)文件精神,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的通知》(莆政办明电[2008]56号),就防震减灾知识集中宣传和举办“纪念7.28唐山大地震”为主题的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对地震部门、宣传部门、教育部门、县区政府(管委会)提出了具体要求和部署,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地震科学知识的普及,促进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二是为确保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张丽冰多次询问活动安排情况,并给予了具体指导和支持,同时从市长基金中拔出专款作为宣传活动的经费补助。三是这次活动的重点是莆田市防震减灾知识竞赛,采取市地震局与市直机关党工委联办,各县区(管委会)、市直部门共同参与,使竞赛活动的宣传面和水平大大提高,得到了领导和观众的充分肯定。四是市地震局对宣传活动进行了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7月初向各县区(管委会)地震工作部门、地震组、宣传组下发了《关于开展第十一个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就宣传活动的要求、形式、内容做了详细的安排,确保宣传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

2、宣传形式多样,活动内容丰富。一是725日,市地震局与市直机关党工委联合在市艺术馆演艺厅举行防震减灾知识竞赛,共有来自各县区、管委会和市直等8支代表队参赛,市领导、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市直机关各系统党员干部代表、市区防震减灾基地校师生代表300多人出席现场观看。二是市地震局组织开展了相关的地震宣传活动,如设立气模拱门、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更新地震信息网页、更换凤凰山公园宣传栏内容、通过地震信息平台发送开展防震减灾法宣传活动信息、组织专家上街接受群众咨询等,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欢迎。三是各县区(管委会)地震工作部门按要求开展了防震减灾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如荔城区开展了以“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千家万户”主题宣传活动,在夏令营中举办防震减灾知识讲座演讲等,向社区、学校、编委会发放地震科普宣传单、小册子一千多份;仙游县在城关和乡村集镇张贴宣传标语、防震减灾宣传挂图,举办地震科普知识讲座和演练,向机关单位发放防震减灾知识卡片等;城厢区在凤凰山公园举行大型防震减灾知识图片展,向公园游客发放地震宣传小册子,在小学生夏令营中举行地震知识和震后自救互救知识讲座等;秀屿区组织开展“秀屿区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组织学生观看《蟾童》等地震科普影片,在各中小学校、村居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在区机关、学校、乡镇设置大型地震科普知识专栏,印发地震宣传材料近8000份;涵江区地震办与移动公司联合举办“移动杯”地震知识有奖竞赛活动,进行地震知识讲座,组织防震减灾科普基地校师生上街开展地震知识咨询活动等;北岸、湄洲岛居委会地震工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四是各地震群测群防点根据自身的条件也相应开展了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如张贴挂图或标语、出黑板报或宣传栏、播放地震VCD宣传片、组织地震兴趣小组进行防震减灾宣传活动等。丰富多彩的宣传内容、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受到了社会群众的欢迎,大大提高了宣传周活动的效果。

三、媒体积极参与、社会成效明显。一是市地震局、县区地震办在宣传活动期间,主动与新闻单位联系,要求对宣传活动进行跟踪报导,在新闻记者的积极参与下,活动周期间,我市电视台、《湄洲日报》、《莆田晚报》、《侨乡时报》等主要媒体不断有宣传周活动的信息。二是我市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积极与市广电中心联系协调,并提供《蟾童》、《应对地震灾害-公众自救互救常识》等防震减灾DVD宣传片和《地震百问百答》、《地震来了怎么办》等地震科普读本。市电视台集中安排播放了《应对地震灾害-公众自救互救常识》、《蟾童》、《紧急救援》等防震减灾科普影片,市广播电台在“新闻综合广播”节目中连续播出了《地震知识百问百答》内容。三是我局向市主要报刊《湄洲日报》提供地震科普宣传资料,《湄洲日报》在主要版面连载了《防震避震问答》。市、县区的媒体积极配合,对防震减灾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起到了很好的社会宣传效果,扩大了影响,为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应对地震灾害能力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版权所有福建省莆田市地震局网络信息中心

[闽ICP08010507]
电话:0594-2692051  传真:0594-2689705 mail:ptdzj@163.com
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5号楼 邮编:351100